学分制收费不让学生多掏钱

时间:2005年12月23日    编辑: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宁波日报讯(记者段朝华)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出台的《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我市的普通高校都将实行学分制收费,不会让学生多掏钱。   据介绍,学分制以选课为中心,允许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修课程,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教师等。学分制收费规定的执行时间上溯到20 05年秋季入学起,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分制收费改革体现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前提是不使学生利益受损。与国内其他省市通常将原学年学费简单地按学分数均摊为学分收费这一点不同,我省将学年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同时规定,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应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之和。   按学分收费还体现了公平原则。学年学费按学分均摊的办法,往往会造成不同专业的学生选修同一门课程,但是收的钱却不一样,这对部分学生显得不太公平。而我省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后,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专业学费上,不同专业的学生选修同一门课程的学分收费相同。   计费学分为四年制160学分、五年制200学分,其他学制按每学年40学分类推。学生毕业时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在计费学分以内的,按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学生发生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情况,学校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返还其专业学费,在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后批准的退还50%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可不予退还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多还少补。   目前,宁波大学、半岛在线官网(北京)责任有限公司等几所高校已经于今年秋季正式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高校,经申报批准后将从明年起执行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