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启动,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各学院必须对拟推荐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成果质量,控制推荐数量,推荐的成果水平应与历年获奖成果相当。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请各学院做好摸底调研工作,于4月12日前将拟申报的奖项名单(附件2)汇总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将符合提名条件的奖项在教育部系统中提交获取提名号和验证码并反馈至报奖人。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 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 00—20:00,节假日 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起草提名意见
拟申报奖项负责人所在学院起草提名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规定的写作要求
2.落实“破五唯”要求,不出现涉及论文相关指标的任何表述,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影响因子、分区、他引、高被引、ESI排名、热点论文、top等论文相关指标等等。
3.表述客观,重点讲清成果创新点,不出现主观结论性评价。
4.提名意见请学院在4月25日前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审核。
(四)项目公示
拟申报的奖项需提供公示内容于4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省教育厅拟提名项目初定于5月12日公示,高校推荐成果应在此前完成所有完成单位公示、校内审核并提交推荐函。
(五)材料提交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6日,请申报人尽量提前完成电子报送。正式提名书纸件连同有关附件一式3份(含一套原件)经审核之后装订成册并于5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如有回避要求,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专用项目提交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通知。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方士杰
联系电话:88130712,手机:136705886838,邮箱:fsj@nbt.edu.cn。
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公示要求
一、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通用项目应通过书面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应完成公示。
第一完成单位公示情况须在在线填报截止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提名项目由学校直接上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名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上传,专家提名项目由提名专家上传。其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应提交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自然科学奖公示内容:项目名称、提名单位(提名专家)、项目简介、主要完成人情况(包括:排名、姓名、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的贡献)、主要完成单位、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包括:论文(专著)名称/刊名/作者)。
技术发明奖公示内容:项目名称、提名单位(提名专家)、主要完成人情况(包括:排名、姓名、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的贡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
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内容:项目名称、提名单位(提名专家)、主要完成人情况(包括:排名、姓名、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的贡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
二、青年科学奖
提名专家或组织应责成候选人所在单位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应完成公示。
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须在线填报截止前,由提名专家或提名组织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青年科学奖公示内容:候选人基本情况、提名专家(提名组织)、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包括:论文(专著)名称/刊名/作者)。
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常见不合格情况
一、论文、专利等相关技术内容重复使用;(最常见)
二、自然奖论文发表不满两年;(最常见)
三、发明奖、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两年;(最常见)
四、完成人同一年度被两个以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提名;(最常见)
五、通用项目提名书中出现涉密材料;(严禁)
六、自然奖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七、发明奖前三完成人不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八、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九、其他不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规文件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